相片及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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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申請非移民簽證時,您需要上載一張最近六個月内拍攝的數位相片,以完成並提交DS-160表格。面談當日,您也應攜帶一張沖洗出來的(5公分x5公分)相片前往美國在台協會。您的簽證申請相片必須符合某些有關大小及內容的條件。提交不符合規格的相片會延誤簽證申請程序。當您到達美國在台協會面談時,我們也會採集您的指紋。
數位相片規定
您的簽證申請相片必須符合某些有關大小及內容的條件。提交不符合規格的相片會延誤簽證申請程序。為了正確反映您現階段的外貌,照片必須是最近六個月內拍攝的。如果您是申請簽證續簽,這代表您此次所提供的簽證相片必須與前次簽證上的照片是不同的。
如果您的照片不符合規格,即使簽證申請系統已接受您的電子相片,在您簽證處理前,您依然必須遞交新的相片。
自2016年11月1日起,申請簽證用的照片將不再允許佩戴眼鏡。
頭部大小
您的頭部高度,從頭頂,包括頭髮至下巴底部,必須占相片總高度50%到70%之間的範圍。您的眼角高度,從相片底部到您的眼睛水平線,應占相片高度55%到70%之間,或大約2/3。
相片尺吋
您的相片必須是正方形,也就是相片高度與寬度相同。相片尺吋的下限是600 畫素 x 600畫素(高 x 寬)。尺吋上限是1200畫素 x 1200畫素(高 x 寬)。
拍出理想相片的七個步驟
頭部定向
頭部定位是拍攝簽證相片重要的部分。將自已擺放在相片取景框中,讓您顯示完整臉部。直接面向相機並保持眼睛張開。
填滿框架
您的相片必須顯示整個頭部,從頭髮頂部到下巴底部。一張合規格的相片,您的頭部高度應介於1到1又3/8吋(25到35毫米),或占相片50%到70%之間的範圍,如圖:
保持中間位置
頭部位於取景框中間。
顯示您的眼睛
自2016年11月1日起,申請簽證用的照片將不再允許佩戴眼鏡。請確定眼睛張開。您的眼睛應在相片2/3的高度位置,或從相片底部算起1又1/8吋到1又3/8吋之間(28毫米到35毫米之間)- 大約60%。
背景
在您相片裏的背後區域應該整齊,顏色必須是白色或灰白色。坐在純白色或灰白色背景前面以拍出最佳效果。
除去陰影
坐好以確保您的臉光線充足,並且沒有任何分散陰影在臉上或背景中。
放鬆精神,表情自然
拍照時請保持自然表情,如圖所示:
除非是基於宗教理由必須每日穿戴,否則不可戴帽或會遮住頭髮或髮際線的頭巾。您的完整面容必須清晰可見,頭巾不可在臉部造成陰影。
採集指紋
在簽證面談的程序中,美國在台協會的人員會採集簽證申請人的指紋。申請簽證時,通常在面談的時候,申請人會透過一個無墨數位指紋掃描方式迅速地完成指紋掃瞄。有關美國在台協會的指紋掃描程序,請看這個影片。有些申請人不需要提供指紋,包括:
- 申請人因政府公務事宜而旅行,但A-3、G-5 及某些申請人除外
- 申請人未滿14歲或超過79歲(年滿80歲)
更多資訊
更多關於簽證申請的相片規格,請瀏覽美國國務院的網站。
國務院的網站也有相片FAQ(常見問題),請按這裡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