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妻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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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覧
未婚夫/妻K-1非移民簽證是給與美國公民的外國公民未婚夫/妻。K-1簽證允許外國公民身份的未婚夫/妻前往美國,並在90天之內跟其美國公民身份之未婚夫/妻結婚。之後該外國公民需向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申請,將身份轉為永久居民(LPR) 。由於未婚夫/妻簽證允許持有人前往美國後不久跟其美國公民的未婚夫(妻)結婚便可移民到美國,因此簽證需要達到一些移民簽證的要求。K-1簽證申請人的合資格兒童可能獲發K-2簽證。
申請
美國公民保薦人必須遞交外國公民未婚夫/妻申請書I-129F表格到USCIS達拉斯的密碼箱,請從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網站獲得更多有關未婚夫/妻簽證的資料。注意: I-129F表格不能於美國大使館,領事館或海外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辦事處遞交。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批准的申請書,會被送到國家簽證中心(NVC)進行處理,NVC會將它發送到在你的未婚夫/妻申請K-1非移民簽證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
美國總領事館預約
當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收到由NVC寄來的申請書,申請人便會收到指示怎樣安排预約在美國領事館面談。
K簽證申請人必須登入這個網站填妥DS-160非移民簽證電子申請。
支付費用
每一個K-1和K-2簽證申請人必須支付不可退還的2,120.00港元簽證費。費用可以在網上用信用卡或借記卡付款,或者在香港任何一間的7-11店現金支付。如果你的簽證費是在香港的其中一間7-11店支付,則你必須先登入網上申請系統 www.ustraveldocs.com, 並建立個人檔案以取得正確的支付通知單,或垂詢我們的客戶服務中心 (+852 5808 4666)。申請者務必識別為“K”簽證的申請人。
更多資料
欲了解更多未婚夫/妻簽證的資料, 請瀏覧美國國務院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