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和未婚夫 / 妻簽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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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請移民或未婚夫/妻簽證必須繳付相應的申請費用。收取的費用取決於簽證的類別。費用的詳細列表,請參閱國務院旅遊網站。申請人若已向國家簽證中心繳付移民簽證費,就不需要繳付額外費用,除非只繳交部份金額。任何未付的餘額,會在面談當天告知繳付。
費用可以在申請人面談當天,根據領事館的滙率,以美元或港元(HKD)繳付。款項可以使用現金(美元或港元),或者信用卡/扣賬卡(Debit Card),領事館接受: Visa、 Master、美國運通和Discover。
未婚夫妻(K-1和 K-2)申請人必須要在網上用信用卡或借記卡,或在香港任何一間的7-11店現金支付不可退還及不可轉讓的MRV費。
USCIS移民費
所有在海外獲簽發移民簽證的人士 ,必須在啓程往美國前,向USCIS繳付USCIS移民費。回美居民(SB-1),未婚夫/妻使用K簽證進入和領養兒童簽證類IR3,IH3,IR4,IH4下進入,皆免徵此費用。這筆費用必須通過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 網站上支付。收費的更多詳情,請瀏覽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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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事服務收費的更多資料,請瀏覽國務院旅遊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