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签证申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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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这签证申请系统是给符合以下要求的申请者:
免责声明
由于大多数的移民签证服务暂被中断,领事馆暂时只能接受以下的移民签证类别:
- • CR1 / IR1 美国公民的配偶
- • CR2 / IR2 美国公民的孩子
- • IR4 从海牙公约国家被领养的孩童进入美国完成领养程序
- • EB3 医务人员 (其他EB3的签证申请目前已暂停)
- 您已接受面试并且已被领事官员通知了您不合格获取移民签证。
- 您是首要受益人但没有在原来的预约日期的一年内改期签证面试。
- 您是首要受益人但从领事馆通知您的申请已准备最终处理的一年内, 您没有和领事馆有任何联系。
- 您是K2随行家庭成员但从首要受益人领取签证的一年内,您没有申请您的签证。
- 您的申请尚未进入处理期 (包括已经进入申请程序但处理期已经倒退的申请)
- 您的档案还在美国国家签证中心。
- 您还没有收到领事馆或美国国家签证中心让您安排面试的指示。
- 随主要申请人到美国并按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首次申请签证的成年子女。
- 主要申请人已在美国转籍为永久居民的配偶与子女。
- 如果您想申请返回居民身份。
- 如果您是 SB1 签证的申请者但没有档案号吗。
请注意:领事馆暂且只能接受已通过我们专科诊所的体格检查的申请。您通过了体格检查才能安排约见时间。
如果您符合以下的任何情况,请勿预约面谈时间:
如果您属于以上任何情况,您客发电邮singaporecon@state.gov 向领事馆询问申请事宜。
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局移民费用
自2016年12月23日起,所有在美国境外获发移民签证的个人在入境美国前必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局交纳一项 $220.00移民费用。只有依照孤儿或海牙公约收养程序进入美国的儿童的准养父母、受雇于美国政府的伊拉克和阿富汗特殊移民、回美签证申请人以及获得K类签证的人士可免缴此项费用。以下的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局网站提供更多包括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局联系方式在内的有关此费用的信息。如有疑问,请浏览: USCIS.gov/immigrantf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