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船员和离岸工作者
说明
过境:C类签证
即时连续地过境美国前往一个外国目的地的外国公民必须持有一个有效的过境(C类)签证。本要求的例外情况包括,根据"签证豁免计划(VWP)"无需签证即有资格过境美国的旅行者,或作为某个国家的国民的旅行者,该国和美国签署的协议允许其公民无需签证即可前往美国。
如果旅行者为了过境美国以外的目的寻求临时滞留的特权,例如访问朋友或观光,则申请人将必须具有该目的所要求的签证类型的资格,例如:B-2签证。
为了申请一张C类过境签证,您必须出示:
- 即时连续地过境美国的意图;
- 一张承运商开具的票,或前往您的目的地的其它交通安排证据。
- 完成过境行程目的的充足资金。
- 离开美国后进入另一个国家的许可证。
船员和机组人员:D或C-1/D类签订
在远洋船只或飞机上工作的船员或机组人员入境美国需要持一张船员/机组人员(D)类签证。将需要过境美国或美国水域的机组人员或船员一般使用一张合并的过境/船员(机组人员)签订(C-1/D)。但是,在一些情况下,个人也可能需要D类签证。
对于在外大陆架区域内的船只上工作的船员,可以签发一种修改过的B-1签证来代替船员签证。
将在航班或巡航间隔的休息时间进入美国的船员/机组人员,也必须获得在个人休息日期/假期使用的B-1/B-2类签订。(备注:同时申请C-1/D 和B-1/B-2签证的申请人仅须支付一笔MRV费用。)
资格
C, D 或 C-1/D 申请人必须向领事官做出如下证明:
- 其行程目的是仅为了过境目的或船员/机组人员的目的而进入美国。
- 他们不打算在逗留美国期间从美国的一个来源获得收入,除非他们已经获得一个临时工作签证的相应批准。
- 他们计划逗留的期限是具体和有限的。
- 他们有证据证明其资金可以满足在美国期间的全部开支。
申请事项
C, D 或C-1/D类签证的每一名申请人必须提交如下:
- 在线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书,第DS-60号表格。请访问我们的 DS-160网页,以了解关于DS-160在线流程的更多资料。
- 一本赴美国旅行的有效执照,其有效日期至少截至申请人在美国的预期逗留期之后六个月(但具体国家协议有豁免规定者除外)。如果该执照包含不止一个人,则需要签证的每个人都必须提交一份申请书。
- 一(1)张2x2照片。照片的规定格式,请参阅"非移民照片要求"。
- 一张非移民签证申请办理费(不可退款)的付款收据,以当地的货币支付。有关这笔费用的更多付款信息,请参阅点击这里。此外,如果签证成功,根据申请人的国籍,申请人可能需要另交一笔签证发放互惠收费。请查询"签证互惠表",以查看您是否必须支付一笔签证发放互惠收费,和收费金额是多少。
除了这些事项以外,每一名申请人必须出示一封面谈预约函,以确认其已经通过这项服务做了面谈的预约。申请人也可以提供他们认为是必要的证明文件,来证明他们正向领事官提供的信息,例如:表明旅行目的、离开美国的意向,以及有关旅行成本安排的证据。没有充足的资金来维持其在美国期间的开支的那些申请人,必须出示可信的证据,以证明有利害关系的一位人士将提供支持。根据个人的情况,申请人可以提供其它文件,以证实其旅行的目的,并说明将促使他们回国的约束性义务的性质,例如:家庭关系或雇用关系。
在您的面谈中,证明文件只是领事官将要考虑的许多因素之一。领事官单独地考虑每一份申请书,会考虑专业、社会、文化和其它因素。领事官可以考虑申请人的具体意图、家庭状况及其在居住国的长远计划和前景。每一份申请都会得到单独的审核,依法综合考虑决定申请通过与否。除了这些事项以外,每一名申请人必须出示一封面谈预约函,以确认其已经通过这项服务做了面谈的预约。申请人也可以提供他们认为是必要的证明文件,来证明他们的申请。申请人可以提供有关证据,证明其旅行目的、离开美国的意向,以及有关旅行成本的安排。由于申请人的情况因人而异,因此不可能规定文件的准确格式。根据个人的情况,申请人可以提供其它文件,以证实其旅行的目的,并说明将促使他们回国的约束性义务的性质,例如:家庭关系或雇用关系。
尽管证明文件可以在您的面谈中为您提供协助,但领事官主要依靠面谈来决定您获得签证的资格。换言之,证明文件是主观性的,是次要的。
注意:请不要提交虚假文件。欺骗或虚假陈述会导致永久失去签证资格。如果需要保密,申请人必须通过密封的信封向大使馆提交文件。大使馆将不会向任何人提供该信息,将会对该信息进行保密。
证明文件:
- 当前的工资及/或收入证明(工资单原件或近期的J, EA, B或其它纳税申报表原件)。
- 雇主的信函,其中详细说明您的职务、工资、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获得授权的旅行的期限,以及您赴美国旅行的目的。
- 房地产租约或契约。
- 银行储蓄存折或反映您的账户余额和账户活动情况的其它流动资产的证据。
- 在合适的情况下,一份行程表及/或有关您旅行计划的其它信息(这些信息可以是暂定的)。
- 对于船员:公司总部的信函及/或海员证。
**请不要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大使馆提交任何证明文件**
申请人必须在面谈期间亲手将任何相关的文件呈递给领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