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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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依據安全規定,美國在台協會禁止以下物品入內: 

  • 任何種類的武器或爆炸性物品
  • 鋒利物品,例如剪刀、小刀、或指甲(銼)刀
  • 手提電腦或大型電器/電子產品
  • 照相機或攝影機
  • 遙控器
  • 尺寸超過18 x 14 x 8英吋的任何形式袋子、背包、公事包、手提行李箱、皮包、布包、或肩背包
  • 食物,包含瓶裝水(*嬰兒配方奶粉/食物可能例外)
  • 香菸 (包括電子菸)、雪茄、火柴盒、及打火機
  • 密封的包裹 

禁止攜帶的物品不限上述所列。安全人員有權視情況禁止其它物品攜入。 

美國在台協會無法替您保管違禁物品。攜有違禁物品將被拒絕進入美國在台協會。所有訪客必須在進入美國在台協會前自行安排存放違禁物品。 不遵守這些準則可能會導致嚴重的延誤或取消您的預約。 

個人電子產品不得攜入美國在台協會領事組等候區。個人電子產品包含,但不限於: 

  • 行動電話
  • 平板電腦
  • 傳呼機
  • 攜帶式音樂撥放器
  • 智慧手錶及其他電子健身裝置。
  • 掌上遊戲機
  • 隨身碟
  • 錄音/錄影帶和CD
  • 耳機或其他聆聽設備(*允許使用助聽器) 

基於安全考量,美國在台協會沒有設立對外開放的詢問處。可以進入美國在台協會領事組等候區的只限下列人士: 

  • 申請人;
  • 18歲以下申請人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 身心障礙申請人的助手 

已經預約的簽證申請人必須持有預約確認單,並且不得早於約定時間前10分鐘或晚於約定時間後10分鐘進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