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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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依據安全規定,美國在台協會禁止以下物品入內:
- 任何種類的武器或爆炸性物品
- 鋒利物品,例如剪刀、小刀、或指甲(銼)刀
- 手提電腦或大型電器/電子產品
- 照相機或攝影機
- 遙控器
- 尺寸超過18 x 14 x 8英吋的任何形式袋子、背包、公事包、手提行李箱、皮包、布包、或肩背包
- 食物,包含瓶裝水(*嬰兒配方奶粉/食物可能例外)
- 香菸 (包括電子菸)、雪茄、火柴盒、及打火機
- 密封的包裹
禁止攜帶的物品不限上述所列。安全人員有權視情況禁止其它物品攜入。
美國在台協會無法替您保管違禁物品。攜有違禁物品將被拒絕進入美國在台協會。所有訪客必須在進入美國在台協會前自行安排存放違禁物品。 不遵守這些準則可能會導致嚴重的延誤或取消您的預約。
個人電子產品不得攜入美國在台協會領事組等候區。個人電子產品包含,但不限於:
- 行動電話
- 平板電腦
- 傳呼機
- 攜帶式音樂撥放器
- 智慧手錶及其他電子健身裝置。
- 掌上遊戲機
- 隨身碟
- 錄音/錄影帶和CD
- 耳機或其他聆聽設備(*允許使用助聽器)
基於安全考量,美國在台協會沒有設立對外開放的詢問處。可以進入美國在台協會領事組等候區的只限下列人士:
- 申請人;
- 18歲以下申請人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 身心障礙申請人的助手
已經預約的簽證申請人必須持有預約確認單,並且不得早於約定時間前10分鐘或晚於約定時間後10分鐘進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