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簽證

本頁:


概要

請您確認是否需要申請簽證。若您已持有有效的美國簽證、或您是參與免簽證計劃國家的公民、或者符合免持簽證旅行,您可能無須申請新的美國簽證。請注意:

  • 我們不預先審核簽證申請案件,因此,無法對任何尚未提出申請的案件可能結果給您意見;
  • 我們不回答有關您申請簽證的資格問題。 

若您確實需要申請非移民簽證,請依循以下步驟。

申請方法

1: 選擇您的簽證種類 

詳閱 一般非移民簽證 並判斷您的簽證類別。每種簽證類別均列有資格和申請文件的說明。請根據您的情況選擇適合的簽證類別。確定您已熟悉適合您旅行目的的簽證種類。請務必查閱免簽證計劃(VWP)。如果您的國家有參與VWP(台灣目前是參與者之一),一般而言,若您旅行的目的是洽商或旅遊、您符合所有VWP的條件、並且只在美國停留90天或90天以內,您就不需要申請簽證。 

若您曾經被拘捕或被判罪、有醫療相關的資格不符、或曾經被拒絕入境或被驅逐出境美國,您就應該申請簽證。在面談當天您必須提供有關您情況的文件。請按這裏查看不同類別的簽證資格不符相關連結。 

2: 填寫DS-160線上表格 

填寫 線上簽證申請表。務必詳讀 填寫DS-160表格的說明。所有回答必須正確而準確。 

3: 建立您的個人檔案及繳付簽證費用 

一旦您已填妥DS-160申請表您就可以在線上系統建立您的個人檔案、選擇您的護照遞送方式、繳付您的費用、以及預約面談時間。更多有關繳付您簽證費用的說明,按這裏

例外: 某些申請外交或公務類簽證的人(例如外國政府官員代表或國際組織職員)、以及參加美國聯邦政府所贊助交流訪客計畫的J簽證申請人,需要建立個人檔案,也需要繳簽證費。點選以上連結了解如何申請。 

4: 預約面談時間 

在您繳費收據被確認生效後,您即可登入您的檔案預約面談時間。更多有關付費選項及收據確認生效所需時間,按這裏

例外:
某些申請外交或公務類簽證的人(例如外國政府官員代表或國際組織職員)、以及參加美國聯邦政府所贊助交流訪客計畫的J簽證申請人,需要繳簽證費,也需要在這裏登入。這些申請人應該點選以上連結了解如何預約。

某些符合免親自面談的申請人可能符合資格申請簽證而無需面談。

5: 到美國在台協會面談 

請在預約的面談日期和時間,前往美國在台協會辦理簽證。您必須攜帶:

  • 一本有效護照。大部分簽證申請人的護照有效期必需比預定停留在美國的時間多出六個月以上的效期。由於和美國之間的特殊協定,某些國家(包括台灣)的護照持有者可以持六個月內將過期的護照申請入境美國。然而,他們將無法獲准停留超過他們的護照效期。.
  • 一份列印出來的DS-160確認頁。請確定列印出來的條碼是清晰的。凡是不完整、不正確、或不清楚的條碼都無法受理,並且將導致您的預約被取消。
  • 一份列印出來的預約確認單。請確定列印出來的條碼是清晰的。凡是不完整、不正確、或不清楚的條碼都無法受理,並且將導致您的預約被取消。
  • 一張2"x2"(5公分x5公分)照片,必須為過去六個月內拍攝的近照。申請簽證用的照片允許佩戴眼鏡。此網頁有更多有關所需照片格式的說明。
  • 您簽證類別所需的其他所有文件。了解更多有關所需文件的說明,按這裏點選您的簽證類別。

可以進入美國在台協會領事組等候區的只限下列人士:

  • 申請人;
  • 18歲以下申請人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 身心障礙申請人的助手

已經預約的簽證申請人必須持有預約確認單,並且不得早於約定時間前10分鐘或晚於約定時間後10分鐘進入辦理。

在您來訪之前,請查看AIT的安全規定。請特別注意有關個人電子產品(PED)的規範。

6: 領回您的證件

您可以在這裏查詢您的簽證申請進度。若您的簽證申請獲准,您的護照及簽證將透過您在步驟三所選取的方式遞還給您。一旦您的護照已經到達您選定的領取地點、或已經準備好要遞送到您指定的地址,您將會收到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您可以使用您的護照號碼運單號碼查詢您的護照遞送進度。 

申請外交或公務類簽證的人(例如外國政府官員代表或國際組織職員)、以及參加美國聯邦政府所贊助交流訪客計畫的J簽證申請人,在面談時將會被告知證件領回方式。